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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本周六)起,浙江省八大水系全面進入禁漁期,錢塘江流域也迎來了第七個禁漁期。為了讓魚兒們繁衍生息,我們要對鐘愛的江鮮暫時說再見了。為深入推進杭州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和生態環境保護,共同建設新時代美麗杭州,根據浙江省農業農村廳發布《關于實行錢塘江、甌江、椒江、甬江、苕溪、運河、飛云江、鰲江等八大流域禁漁期制度的通告》,自3月1日起,錢塘江流域全面進入禁漁期(苕溪、運河延續全年禁漁)。錢塘江流域:錢塘江干流杭州段,重要支流分水江、淥渚江、葛溪、大源溪、壺源溪、浦陽江。苕溪流域:苕溪杭州段,包括東苕溪、南苕溪、北苕溪和中苕溪等。錢塘江流域:2025年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除娛樂性游釣以外的所有作業方式(對大運河遺產區等水域已有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凡違反禁漁期規定進行違法捕撈的,由縣級以上漁業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浙江省漁業管理條例》《杭州市漁業資源保護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予以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追究刑事責任。禁漁期制度是我國重要的漁業資源養護制度,是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舉措。每年的3-6月是多數魚類的繁殖期和幼魚的生長期。禁漁期的實施能有效地為魚類產卵、孵苗及幼魚生長提供更好的時間和空間,能更好養護水生生物資源、讓水域得到“休養生息”,實現漁業可持續發展。禁漁期基本不影響市民吃魚。原因有兩個:一方面,杭州市水產品供應主要以養殖為主,捕撈產量在水產品總產量中占比很小;另一方面,錢塘江主要捕撈的土著品種如四大家魚、三角魴、烏鱧、斑鱖、鱸魚等,其水產繁育和養殖技術都很成熟,水產品品質也較高。使用絲網、夾網、拖網、打網、蝦籠等漁具在錢塘江、苕溪、運河里捕撈的,用電、毒、炸,和燈光誘捕等方式捕撈的,隨船攜帶禁止作業的漁具的,都有可能涉嫌違反禁漁期的規定。娛樂性游釣并不禁止。我們倡導文明休閑的垂釣方式,遵守相關部門的規定,嚴禁在跨江橋上、江河上進行垂釣。垂釣期間,要注意周圍安全和衛生,防止影響行人通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規定,違反禁漁期規定進行捕撈的,將會被處以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024年禁漁期間,全市漁業執法機構共清理違規網具7798張,“電、毒、炸”工具54套,取締涉漁“三無”船舶(筏)208艘,辦理行政處罰案件1067件,涉案人員1247人,司法移送26件31人,行政處罰金額95.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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